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百科 > 厦门规定彩信可作交通事故处理证据

厦门规定彩信可作交通事故处理证据

  中广网厦门10月20日消息从下月起,在厦门市道路上(高速公路除外)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使用手机现场拍照,并发送彩信到服务平台,即可撤除事故现场,自行到交通事故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理赔。此举系全国首创,有利于更加广泛地推广和运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式。

  从2006年6月起,厦门市改革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式,规定只要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单车辆损失一万元以内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是由于担心现场撤出后没有证据、当事人反悔或逃逸等原因,目前当事人自行撤除现场协商处理事故只占交通事故总量的25%左右。

  为此,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厦门保险监督管理局联合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彩信服务平台,并将于今年11月1日启用。

  据介绍,“彩信通”的启用将突显三大优点:一是方便当事人保存有关证据,消除顾虑,推广和运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式;二是使事故自行协商流程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不用报警和填单,而且保险公司可以调阅事故现场照片,理赔更顺畅,更好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将减轻事故处理民警工作量,解放更多的警力处理伤亡事故、疑难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