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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网上申请办理

人民网北京3月27日电(董兆瑞) 近日,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推出新举措,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道路救助基金”,进入“申请入口”,就可以进行救助基金的网上申请和办理。

据了解,“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实现了救助基金申请、受理、审核、垫付、追偿的全流程网络化运行。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道路救助基金”,点击下方“申请入口”,依次填写申请人信息、受害人信息、事故处理部门及救治医院等信息,即可提交申请。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将网上受理审核,依法垫付追偿,帮助解决“燃眉之急”。

在推出救助基金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的同时,依托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北京银保监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救助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协调和沟通,对救助案件、交通事故、医疗急救、保险数据等信息互联互享,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疫情防控期间,本市61起救助案件已全部引导至网上办理,涉及救助金额600余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相关解读

1、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而对其开启帮扶救助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全国第一个针对因交通肇事者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而将其商业险纳入救助基金追偿范畴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全国第一个并且是唯一一个取得省级人民法院支持,对救助基金案件予以明确法律规范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全国第一个并且是唯一一个将救助基金告知程序与救助办案程序有机结合,实现了全市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覆盖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垫付抢救费需要受害人符合哪些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向救助基金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的;

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农业机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联席会议认为确需进行救助的其它情形。

3、关于抢救时限?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承担救助任务的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即可。

4、谁可以提交垫付抢救费用的申请?

个人及医疗机构可向各区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救助申请。

5、什么时候提交申请?

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在规定限额内,可向救助基金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6、注意事项

救助基金不是保险,费用性质为垫付,需向事故赔偿义务人进行追偿。

抢救费用的垫付是指垫付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已支付的费用无法进行垫付),在审核结束后,垫付的抢救费用直接拨付医疗机构。

申请时可以直接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联系,无需通过其他非官方机构。

道路救助基金的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