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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交警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四类车辆违法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复工复产期间道路安全畅通,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全力以赴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期青岛开发区交警针对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四类车辆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3月14日,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在辖区长江路与嘉陵江路路口、长江路与江山路路口、香江路等多处重点路段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时47分,记者在长江路与嘉陵江路路口执法现场看到,交警拦下一辆鲁U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经过交警查询后发现,张某不仅仅是无证驾驶这一项违法,其所驾驶的鲁U号牌二轮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据现场执勤民警介绍,张某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地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700元,处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同时将依法对其驾驶的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

在当天上午的整治行动中,在长江路与嘉陵江路路口这一处执法点就查处到五起摩托车违法行为。记者了解到,开发区交警将会继续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开展持续整治行动,努力为市民出行提供向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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